蘇人社發[2012]162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財政局、農業委員會、商務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體學習時重要講話和《國務院關于批轉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的通知》(國發〔2012〕6號)精神,結合省政府印發的江蘇省“十二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促進社會充分就業的重大意義和目標任務
(一)充分認識促進充分就業的重大意義。2月20日,中央政治局就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進行第三十二次集體學習,胡錦濤總書記發表了重要講話,從全局和戰略高度深刻闡述了做好就業工作的重大意義,對進一步做好就業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標任務和更高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胡錦濤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準確把握就業在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的突出位置,充分認識到努力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又好又快推進“兩個率先”的內在要求,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施擴大內需戰略的重要保障,是大力推進民生幸福工程、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切實將思想統一到黨中央對就業工作的戰略定位上來,把行動統一到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進一步增強做好就業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進就業領域各項工作,努力推動就業事業實現新的發展。
(二)明確新時期就業工作的目標任務。1月24日,國務院批轉了《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這是我國首部由國務院批轉的促進就業專項規劃!兑巹潯穱@“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題主線,緊密結合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明確了促進就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是做好新時期就業工作的行動綱領,是政府履行促進就業職責的重要依據。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適應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要求,進一步健全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相結合的機制,全面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努力實現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就業結構進一步優化,失業風險合理可控,就業形勢保持穩定,統籌城鄉的就業制度進一步完善,統一規范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基本形成,勞動者的職業技能顯著提升,“十二五”期間,全省新增城鎮就業500萬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125萬人以上,培訓各類城鄉勞動者900萬人,開展職業技能鑒定525萬人。
二、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三)加大公共投資拉動就業。安排政府投資、對產業結構和產業布局進行重大調整時,要把就業作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優先目標予以考慮,建立健全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與擴大就業良性互動的長效機制。在制定財政、金融、產業等宏觀經濟政策時,要評估對就業的影響,合理確定經濟發展速度,注意防范失業風險。要建立公共投資促進就業評估機制,實現擴大投資與增加就業和改善民生的有機結合。
(四)推動經濟轉型擴大就業。在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中,不斷開發就業新領域,增加智力密集型就業機會。在經濟轉型和結構調整中,加快實施有利于發揮勞動力比較優勢的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戰略,不斷優化就業結構。大力發展第三產業,深入實施服務業提速計劃,著力提高服務業就業比重,加速形成現代服務業高地。注重發展現代農業、精細農業,挖掘第一產業就業潛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不斷增加農村就業機會。
(五)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建立充滿活力的創業機制,完善并落實鼓勵勞動者創業的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補貼、場地安排等扶持政策,簡化審批手續,規范收費行為,進一步優化創業環境。強化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制定創業公共服務標準,加強創業導師隊伍建設,推進創業孵化基地、小企業創業基地、基層創業服務平臺建設,建立健全滿足城鄉各類勞動者創業的創業服務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一批示范性創業培訓、見習、孵化基地和創業園,提高創業服務能力,全面推進創業型城市建設。到2015年,所有省轄市和80%縣(市)達到國家創業型城市標準。積極開展面向各類群體的創業幫扶活動,組織創業大賽、創業講堂、創業典型評選,宣傳創業理念,努力營造勤勞創業、實業致富的良好社會氛圍。
(六)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重點發展家政服務、養老服務等家庭服務業態,因地制宜發展其他家庭服務業態,滿足家庭的基本需求。實施家庭服務業品牌戰略,推動一批中小型家庭服務做專做精。加快制定相應的勞動用工政策及勞動標準,規范對從事家庭服務人員的管理,維護家庭服務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全面落實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
(七)實行更加有利于促進就業的財政保障政策。加大對就業資金投入力度,形成公共財政保障、社會各方多元投入的機制。公共財政向吸納就業成效顯著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和小微型企業傾斜,根據就業形勢變化和工作需要,科學安排就業資金,加強公共財政對促進就業和扶持創業的支持,加大對困難群體的扶持力度。強化就業專項資金管理、績效評估和撥付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完善防范機制,確保?顚S,實現資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省財政繼續對經濟薄弱地區實行專項轉移支付。
(八)實行更加有利于促進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促進服務業和小微型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充分發揮其在吸納城鄉勞動力就業中的作用;完善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的稅收政策,鼓勵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
(九)實行更加有利于促進就業的金融支持政策。積極發揮貨幣政策的宏觀調控作用,支持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為實體經濟發展和就業創造良好的宏觀金融環境。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對自主創業提供小額擔保貸款等金融服務,落實促進小微型企業貸款的財稅支持政策,對初創企業進行重點扶持。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建立政策監測評估機制,切實提高政策落實效果。
(十)實行更加有利于城鄉統籌的就業扶持政策。堅持城鄉統籌,建立健全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積極穩妥地將城鎮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擴大到有就業創業愿望和勞動能力的農村勞動者,在大力落實免費職介、培訓補貼、鑒定補貼政策的基礎上,加快將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扶持政策全面覆蓋到登記失業農民,逐步形成普惠均等的政策扶持體系。
四、著力做好重點人群就業工作
(十一)大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堅持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就業工作的首位,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蘇政發〔2011〕97號)精神,完善和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扶持政策,不斷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領域。積極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工作崗位,繼續統籌實施好“三支一扶”等基層服務項目,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城鄉基層就業。大力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加強創業教育、創業實訓和創業服務,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到2015年,建成省級大學生創業教育示范校40所、省級創業實踐基地和孵化基地30個、大學生創業教育示范基地50個,支持10萬名大學生參與創業,扶持100個創業團隊,打造100名大學生創業典型。深入開展高校畢業生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見習活動,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和見習基本生活補助,著力提升高校畢業生的就業能力。完善以實名制為基礎的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制度,開展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進校園活動和實名制就業服務活動,發展適合青年和各類畢業生求職就業的互聯網就業服務,提升就業服務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大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幫扶力度,繼續實施基層公益性崗位開發計劃,每年購買5000個基層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重點幫扶困難家庭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
(十二)加強對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就業援助政策,合理開發公益性崗位,對符合就業援助條件的人員實行實名制動態管理,實施專業化和個性化的就業援助,保持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動態為零。健全淘汰落后產能企業職工安置工作協調機制,將淘汰落后產能企業職工安置工作納入本地區節能減排、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整體規劃,多途徑、多渠道安置職工。妥善處理職工勞動關系,積極穩妥地做好職工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和轉移,扶持企業開展職工轉崗轉業培訓。
(十三)推進農業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適應城鎮化加速發展的趨勢,加快建設小城鎮,發展縣域經濟,發展鄉鎮企業和非農產業,為農業富余勞動力開辟更多的生產和就業門路,實現就地就近就業。認真落實農民就業失業登記、求職登記、創業服務和農村困難家庭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并落實創業政策措施,積極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健全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進一步完善職業培訓、就業服務、勞動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促進農業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推進戶籍制度改革,落實優秀農民工落戶城市政策,強化農民工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加強農民工就業服務和權益保障,提高農民工就業的穩定性。
五、不斷優化就業服務和管理
(十四)健全職業培訓制度。緊密結合市場需求和就業要求,強化職業技能培訓,全面提升勞動者素質和就業能力。統籌推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積極探索現代學徒制培訓,創新培訓模式,注重發揮企業的積極性和重要作用。加快構建面向全體城鄉勞動者的終身職業培訓體系,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努力做到“培訓一人、就業一人”、“就業一人,培訓一人”。加強培訓管理,整合培訓資源,依托一批具有較高培訓質量、與就業緊密結合,并能在當地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的職業培訓機構,推進職業技能實訓基地建設,健全社會化職業培訓網絡。
(十五)強化公共就業服務。適應城鄉公共就業服務均等化的要求,加快整合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推進勞動力市場與人才市場貫通融合,更好地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強基層就業工作平臺建設,健全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制度,改善服務功能,明確服務標準,規范服務流程,改進服務方式,打造“15分鐘公共就業服務網”,形成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體系。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測和監管,有效引導教育和培訓,改善勞動力供給結構,健全市場運行機制和監管體系,加強實名制就業管理。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規范發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薦、人員培訓、勞務派遣等人力資源服務,推動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發展,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集群。
(十六)加強失業預防和調控。建立失業統計制度和失業預警機制。完善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辦法,建立覆蓋全省的就業信息監測制度,實現各類勞動者就業狀況、享受政策和接受服務信息的全省共享。完善失業動態監測制度,及時準確監測企業崗位變化情況。探索實行失業預警制度,加強預警預測,為采取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提供支持。建立健全失業預防和調控機制。完善失業保險制度,對結構調整和重大災害及遇到危機情況下出現的失業風險進行積極預防和有效調控,制定應對預案,采取切實措施,保持就業穩定并將失業控制在社會可承受范圍。鼓勵企業履行穩定就業的社會責任,規范企業規模裁員行為。將失業人員組織到相應的就業培訓、指導、服務、援助等就業準備活動中,縮短失業人員失業周期,分散失業風險。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就業的穩定性。
(十七)努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努力形成企業和職工利益共享機制,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提高就業質量。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特別是要進一步提高小微型企業和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積極穩妥推進集體協商,不斷擴大集體合同覆蓋面,繼續以工資集體協商為重點,推動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指導企業改善勞動條件,加強民主管理,暢通勞動者訴求表達渠道,深入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完善勞動爭議處理機制,加強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六、切實加強對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
(十八)落實目標責任。各級人民政府要承擔起促進就業的責任,把促進就業擺在重要議程,加強就業形勢分析和就業重點難點問題研究,將就業重點指標完成情況納入政府綜合考核體系,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確保就業工作目標任務圓滿完成。要緊密結合《國務院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省政府關于加快完善就業服務體系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1〕134號)、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出臺相關的配套辦法,細化分解目標任務,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加強督促檢查和工作調度,確保促進就業的各項目標任務有序推進、按期完成。
(十九)加強部門協調。要健全完善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負責、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參與的就業工作部門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好聯席會議的作用,落實工作責任,健全實施機制,凝聚就業工作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履行職能,搞好協調配合,充分發揮做好就業工作的主觀能動性。要積極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人民群眾團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的積極性,共同推動就業工作。
(二十)加大就業宣傳。各地要適應新形勢,不斷加強就業宣傳和輿論引導,營造促進就業創業的良好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要結合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加大對就業政策和就業工作的宣傳力度,開展形式廣泛、靈活多樣的宣傳形式,宣揚各地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和新鮮經驗,使黨和政府促進就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項政策家喻戶曉,動員全社會共同支持和做好就業工作。要注重加強輿情收集和分析,通過各種渠道主動公開和發布信息,及時回應勞動者關切的熱點問題,爭取各方對就業事業發展的理解和支持。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教育廳 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農業委員會
江蘇省商務廳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